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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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見到秦森是在七年前的冬天。
當時我正從醫院的電梯間走出來,身旁經過一群穿著制服的警察,而他跟在警監身邊大步流星地和我擦肩而過,幾秒後突然折返,沒有任何征兆地出聲叫住了我:“魏琳。”
被這樣一個陌生的聲音叫出了自己的名字,我當然有些驚訝,於是停下腳步回頭看向他。他已經來到我身後,灰色呢大衣上還沾著暖氣房裏的溫度,幾乎在我轉身的瞬間就撲上了我的臉。我感到很不自在,因為他距離我只有半步之遙,我甚至可以聞到他身上一股淡淡的松節油的氣味,可我並不認識他。
秦森並不是很高,大約一米七八的個子,我穿上內增高的長靴便只矮他一小截。但他的臉長得英俊且耐看,臉龐有棱有角,額高,眉眼深邃,鼻梁並不飽滿,卻被飽滿而唇形性/感的嘴唇掩蓋了這一瑕疵。可惜我那個時候心情糟糕,沒有什麽心思來欣賞他的美貌,只覺得他靠得太近,已經打破了我能接受的社交距離,讓我緊張得渾身每一寸肌肉都緊繃起來。
“秦森?”原本走在他身側的警監在電梯間前停下腳步,回過頭微微皺眉,將疑惑的視線投向他。
而秦森顯然不大顧及警監的感受,僅僅是側臉敷衍地告訴他:“給我三分鐘時間。”
我不得不趁這個時候開口,“不好意思,請問我們認識嗎?”
“可以從現在開始認識。”秦森把目光轉向我,從大衣的衣兜裏掏出一張名片遞過來,“你好,我叫秦森,是A大的一名教授。”等我接過名片,他又將手攏回兜裏,語速飛快地繼續他的話,“對於令尊令堂的遭遇,我感到很抱歉。逝者如斯,我也很高興在患上抑郁癥以後你還能積極求助於心理咨詢師,沒有放棄生活的希望。不過我建議你減少抗抑郁藥的服用,因為那對你現在的身體狀況沒有任何好處。”
我相當驚訝,捏著名片楞楞看著他,一時說不出話來。詫異之餘我隱隱感到恐慌:我很確定我從沒見過他,但他不僅知道我的名字,還知道我的父母在前不久剛因為意外而離世,甚至清楚我身患抑郁癥,目前正嚴重依賴於抗抑郁的藥物。
為什麽?我不明白。他究竟是什麽人?
“另外,你可以考慮跟我合租公寓,相信以你目前的經濟條件只能負擔得起合租的房租。”似乎完全沒有準備要解釋些什麽,秦森對我迷惑不解的目光視若無睹,平靜地與我對視,自顧自接著說道,“當然,如果你願意以結婚為目的來和我交往,就能夠免掉房租、水電費和物業管理費,婚前還可以提前享有妻子的一切權利,得到我精神和物質方面的有效幫助。”
當聽清楚他後半部分的發言,我終於找回了自己的神智。
難以置信,他竟然還知道我正在為租房的事傷腦筋。
我張了張嘴想要問他,這一回他總算沒有忽略我的表情變化,順理成章地開口解答了我眾多疑問中的一個:“原因很簡單。剛才我看到你的時候,明顯感覺得到體內的苯基乙胺、多巴胺和去甲腎上腺素分泌旺盛。通俗點來說,我對你一見鐘情。鑒於這是我出生三十年以來頭一次產生這種生理反應,我想嘗試和你長期相處,以此確定我還能不能因為你而進一步分泌出內啡肽和腦下垂體後葉荷爾蒙,或者說跟你成立法律上的夫妻關系。”
他說完也不給我任何反應的時間,抿嘴露出一個不那麽真誠的笑容,留下一句“期待你的聯系”便不作留戀地轉身離開,大步走向等候在電梯間前的警監。
在那之前,我雖然明白大千世界無奇不有,但依然不敢相信這世上還存在這樣的搭訕方式。
不過更令人稱奇的或許還在後頭:我最後的確和秦森成為了夫妻——不僅是法律意義上的,還是實質意義上的。
叫人惋惜的是,這並不是一段幸福美滿的婚姻。
因為七年以後的今天,秦森已罹患精神分裂癥三年,我們也一早就從經濟發達的沿海城市遷居到經濟相對落後的邊境城市。
他的狀況時好時壞。今早睜開眼後我發現他已經沒有躺在我身邊,臥室裏到處找不到他的身影。我來到書房,果然看到他抱著被子睡在了書房的地板上。他堅持這麽做,只因他相信有人想要謀殺他。
時間還早,他可以再睡一會兒。因此我沒有叫醒他,而是關上門走到客廳。
客廳的地板上還四處散落著陶瓷碎片,那是他昨晚的傑作。自從他開始有了摔東西發脾氣的習慣,我就將屋子裏幾乎所有的廚具都換成了不銹鋼制品,只是這仍然阻止不了他。他總能找到各式各樣的東西摔到地上,通常要把家裏弄得一片狼藉才肯罷休,就好像他十分享受破壞的快/感。
對此我習以為常,取了掃帚過來做清掃。
等打理好了一切,我才重回書房,強行拽了他的被子叫醒他:“秦森,該起來了。”
他死死揪住被子的另一角,蜷緊的身體動了動,掙紮著張開了眼。
“魏琳……”他好像感到渾身不適,嗓音沙啞地出了聲,一只手已經松開被角,摸向了自己的脖子,“嘶……我是不是落枕了?”
“所以我告訴過你要睡在床上。”我彎下腰扶他起來,打算替他捏一會兒肩膀。
“我只是需要一個枕頭。”他盤起腿,手還扶著自己的脖子,擰緊了眉頭,情緒變得有些暴躁,“你得給我買個枕頭,我說過很多次了。”
這是他發作前的征兆,我能預感如果我忤逆他,會造成什麽可怕的後果。
“好吧。”所以我答應,“雖然我已經給你買過很多個枕頭了。你不能每次都把枕頭剪得稀爛。”事實正如我所說,在這之前我已經給他買過很多只枕頭,盡管它們都會在他發脾氣時成為他手下的犧牲品。更可悲的是,他從來不記得這些事。他總是不記得自己是怎樣發作的,而一旦我在事後提起,他就會怒不可遏,極力否認並且聲稱那些都是我捏造的事實。
就比如現在。
“不要撒謊。”他口吻生硬地說道,“你根本沒有給我買過枕頭。”
我聳聳肩,沈默地替他按摩肩膀和脖子,沒有為自己辯解。 畢竟我還不想一大早就惹他發火。
可他也並沒有繼續心安理得地接受我的服務,而是推開我的手,丟開被子,兀自爬起身走向書房裏向著落地窗的那張沙發,而後脫力似的坐下來,再次將腿盤起,整個人都陷進了沙發裏。他撈來沙發上散亂地堆放著的書,翻到他上次看到的那一頁,開始新的一天。
這棟別墅是他腦子清醒時自己設計的,書房所在的位置具備所有的優勢,落地窗和窗戶相對而開,因此只要天晴,這裏不論上午還是下午都能擁有充足的陽光。他在書房裏置備了兩張沙發,分別朝著落地窗和窗戶,擺放的位置也經過了精確的計算。他告訴我,只有這樣他才能最大程度地利用陽光。
多數時候,他會把一整天的時間都花在這裏:窩在沙發上曬著太陽看書,或者滾到地板上睡覺。有一段時間他曾經非常怕光,瘋狂拆掉了其他房間裏所有的窗簾用來遮擋灑進書房的陽光,然後在烏漆抹黑的房間裏又吼又叫,堅稱有人要殺害他,還砸掉臺燈、掀翻書架以發洩心中的怒火,仿佛他就是一個幽居在黑暗中的吸血鬼,一丁點的陽光都能讓他化成灰燼。那時他已經完全忘了,這麽設計書房的人就是他自己。
好在他現在重拾了對陽光的喜愛,否則我真不知道該拿他怎麽辦。
我打來兩盆水,為他刷牙洗臉。他狀況不好的時候,從來不會自己洗漱、穿衣還有進食,而一年之中往往有三百天的時間是由我來替他做這些。
要給他刷牙總是十分困難。我可以幫他把牙齒刷幹凈,但不能幫他漱口。水到他嘴裏以後,通常很難再被吐出來。今天也像往常一樣,他將水含在口裏,眼睛還盯著手中的書,根本沒有要漱口的準備。
“吐出來吧,”我不得不提醒他,“漱幹凈然後再吐出來。難道你還想把牙膏水吞下去嗎?”
他鼓動腮幫子漱了口,極不情願地用力把水吐在了我端到他面前的盆子裏。好歹是吐出來了,我覺得很欣慰。接下來我用刮胡刀幫他把胡渣刮幹凈,再從另一個盆子裏撈出毛巾擰幹,替他擦了臉。他皺緊了眉頭像是非常不滿,但也不像平時那樣掙紮得厲害,老想著躲開毛巾。這似乎是個好的開始,讓我的心情很是愉快。
從衛生間出來之後,我如常把衣架推到書房,征求他的穿衣意見:“你今天想穿哪件衣服?”
秦森沒有如從前一樣不耐煩地隨便指出一件,而是擡起頭丟回一個問題給我:“今天幾號了?”
“十五號。”
“我記得今天有人要來拜訪。”他合上手裏的書,分明是在看我,卻好像陷入了沈思。長期睡眠不足讓他的黑眼圈很深,也使他原本就深陷顴骨上方的眼窩看上去更加深邃。
我回頭挑選衣服,“對,約好了在上午九點。”
“也就是兩個小時以後。”他咕噥了一句,接著忽然放下腿站了起來,像根筆直的旗桿立到我面前,臉上神情異常平靜,“我會自己穿衣服,你出去。”
他好像還不明白他今天的狀態並不算好。我回頭看他:“你確定嗎?”
這句話再次將他惹惱,他頓時間眉梢高挑,目光如炬,嗓音也提高了一個八度:“我確定!”
別無他選,我只能離開了書房。他把房門重重地關上,以此表達對我剛才那種懷疑態度的不滿。
其實我不是不能理解他——今天對他來說是個重要的日子。將要來拜訪他的是市公安局刑偵大隊長曾啟瑞,據說這是因為他有意願要聘用秦森:名義上作為協警,實際則是替刑偵大隊解決一些疑難案件。秦森被確診為精神分裂癥以前的副業正是如此。
只不過這些年,精神分裂基本已經摧垮了他。它不只讓他丟了在大學授課的主業,還同時失去了偵辦重案的副業。相信不管換做誰都很難想象一個生活不能自理的男人還能辦案,即使秦森是個真正意義上的天才。也正因為這樣,這一次的機會才顯得更加難能可貴。
所以秦森想讓自己變得可靠一些……至少是看上去更為可靠,好抓住機會重操舊業。
當然了,如果他沒有我也做得到穿好衣服,那我就沒有理由在他身邊待到今天。
我坐到客廳的沙發上邊看新聞邊等待。大約十分鐘之後,書房裏傳來他的叫喚聲。
“魏琳——”他簡直是吼著叫出了我的名字,語氣裏滿是懊惱,“魏琳——魏琳!”
用遙控器關掉了電視,我起身到書房找他。
推開門後我不出意料地看到屋子裏遍地狼藉,他把衣架上所有的衣服都扒下來,亂七八糟扔了一地。就連專門用來裝內褲和襪子的小抽屜也被翻了個底朝天。而他本人則站在書房的正中央,身上胡亂套著一件灰色條紋襯衫和黑色西裝褲,衣領倒翻在頸窩中,紐扣錯系,領帶幾乎被打成了死結,褲子的文明扣和拉鏈都沒有系上,褲腳處邊緣還被夾在了襪子裏。再往下看,他兩只襪子都是不同的顏色,其中一只甚至穿反,內側的線頭都冒了出來。
他微微仰著下巴看著我,面上神情鎮定,胸脯卻還因為適才的情緒激動而稍稍起伏,兩條胳膊僵硬地垂在身側,一動不動像是在等待我主動走過去。
配合地走向他的時候,我在努力思考他究竟是病了以後才變成這個樣子,還是從一開始就如此別扭。在我的印象裏,他確實是個極度自負的人,並且有著自負的資本。任何時候他都不喜歡求助於別人,要是非得這麽做,他也不會開口,只會姿態孤傲地站在那裏,等著別人主動伸出援手。他的脾氣向來很怪,雖然遠沒有他生病以後這麽怪。
我替他整理了著裝,然後在滿地衣物中找到一雙成對的襪子給他換上,這才讓他臉上緊繃的肌肉放松下來。他踢開腳邊的衣服,重新回到了沙發上。
等收拾好了衣物,我又把衣架推出了書房。
早上七點半是秦森的進餐時間,我將早餐和舒必利片擱在托盤裏,端進書房送到他面前:“瘦肉粥,荷包蛋,烤腸,肉片,黑椒炒香菇。”
“不吃。”他手肘撐在膝蓋上,一手支著腦袋垂眼看書,頭也不擡地給了我這麽兩個字。
“你昨天說了想吃這些的。”我在他身邊坐下,拿起勺子舀出一勺粥吹涼。
“我沒有說過。”他否認,將腿上的書往後翻了一頁。
我把勺子送到他嘴邊。他側過腦袋躲開,像是打定了主意不碰這份早餐。我只好勸他,“別躲了,不然弄臟了衣服又得重新穿。多少吃點吧,待會兒我還要出去買菜,給客人做午飯。”
考慮了一會兒,他才扭過頭來洩憤似的搶過我手裏的盤子,拿起餐叉使勁叉住食物往嘴裏塞。
最後他吃掉了一個雞蛋,一根烤腸和兩片香菇。不算很多,但鑒於更糟糕的情況都出現過,我對此並不是很頭疼。
我迅速出門買了菜,回到家以後又從櫥櫃裏找出上好的茶葉,做好一切待客的準備。
刑偵大隊長比較守時,九點正的時候準時按響了我們的門鈴。我擦著手從廚房走出來,秦森也難得走出了房間。他衣衫整齊,腰桿筆直,頭發也進行了梳理,頗有幾分從前的風姿。有那麽一瞬間,我甚至懷疑他已經恢覆了最好的狀態。
直到我看到他的腳。
“別忘了穿鞋。”我提醒他,而後轉身穿過客廳去給客人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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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我正從醫院的電梯間走出來,身旁經過一群穿著制服的警察,而他跟在警監身邊大步流星地和我擦肩而過,幾秒後突然折返,沒有任何征兆地出聲叫住了我:“魏琳。”
被這樣一個陌生的聲音叫出了自己的名字,我當然有些驚訝,於是停下腳步回頭看向他。他已經來到我身後,灰色呢大衣上還沾著暖氣房裏的溫度,幾乎在我轉身的瞬間就撲上了我的臉。我感到很不自在,因為他距離我只有半步之遙,我甚至可以聞到他身上一股淡淡的松節油的氣味,可我並不認識他。
秦森並不是很高,大約一米七八的個子,我穿上內增高的長靴便只矮他一小截。但他的臉長得英俊且耐看,臉龐有棱有角,額高,眉眼深邃,鼻梁並不飽滿,卻被飽滿而唇形性/感的嘴唇掩蓋了這一瑕疵。可惜我那個時候心情糟糕,沒有什麽心思來欣賞他的美貌,只覺得他靠得太近,已經打破了我能接受的社交距離,讓我緊張得渾身每一寸肌肉都緊繃起來。
“秦森?”原本走在他身側的警監在電梯間前停下腳步,回過頭微微皺眉,將疑惑的視線投向他。
而秦森顯然不大顧及警監的感受,僅僅是側臉敷衍地告訴他:“給我三分鐘時間。”
我不得不趁這個時候開口,“不好意思,請問我們認識嗎?”
“可以從現在開始認識。”秦森把目光轉向我,從大衣的衣兜裏掏出一張名片遞過來,“你好,我叫秦森,是A大的一名教授。”等我接過名片,他又將手攏回兜裏,語速飛快地繼續他的話,“對於令尊令堂的遭遇,我感到很抱歉。逝者如斯,我也很高興在患上抑郁癥以後你還能積極求助於心理咨詢師,沒有放棄生活的希望。不過我建議你減少抗抑郁藥的服用,因為那對你現在的身體狀況沒有任何好處。”
我相當驚訝,捏著名片楞楞看著他,一時說不出話來。詫異之餘我隱隱感到恐慌:我很確定我從沒見過他,但他不僅知道我的名字,還知道我的父母在前不久剛因為意外而離世,甚至清楚我身患抑郁癥,目前正嚴重依賴於抗抑郁的藥物。
為什麽?我不明白。他究竟是什麽人?
“另外,你可以考慮跟我合租公寓,相信以你目前的經濟條件只能負擔得起合租的房租。”似乎完全沒有準備要解釋些什麽,秦森對我迷惑不解的目光視若無睹,平靜地與我對視,自顧自接著說道,“當然,如果你願意以結婚為目的來和我交往,就能夠免掉房租、水電費和物業管理費,婚前還可以提前享有妻子的一切權利,得到我精神和物質方面的有效幫助。”
當聽清楚他後半部分的發言,我終於找回了自己的神智。
難以置信,他竟然還知道我正在為租房的事傷腦筋。
我張了張嘴想要問他,這一回他總算沒有忽略我的表情變化,順理成章地開口解答了我眾多疑問中的一個:“原因很簡單。剛才我看到你的時候,明顯感覺得到體內的苯基乙胺、多巴胺和去甲腎上腺素分泌旺盛。通俗點來說,我對你一見鐘情。鑒於這是我出生三十年以來頭一次產生這種生理反應,我想嘗試和你長期相處,以此確定我還能不能因為你而進一步分泌出內啡肽和腦下垂體後葉荷爾蒙,或者說跟你成立法律上的夫妻關系。”
他說完也不給我任何反應的時間,抿嘴露出一個不那麽真誠的笑容,留下一句“期待你的聯系”便不作留戀地轉身離開,大步走向等候在電梯間前的警監。
在那之前,我雖然明白大千世界無奇不有,但依然不敢相信這世上還存在這樣的搭訕方式。
不過更令人稱奇的或許還在後頭:我最後的確和秦森成為了夫妻——不僅是法律意義上的,還是實質意義上的。
叫人惋惜的是,這並不是一段幸福美滿的婚姻。
因為七年以後的今天,秦森已罹患精神分裂癥三年,我們也一早就從經濟發達的沿海城市遷居到經濟相對落後的邊境城市。
他的狀況時好時壞。今早睜開眼後我發現他已經沒有躺在我身邊,臥室裏到處找不到他的身影。我來到書房,果然看到他抱著被子睡在了書房的地板上。他堅持這麽做,只因他相信有人想要謀殺他。
時間還早,他可以再睡一會兒。因此我沒有叫醒他,而是關上門走到客廳。
客廳的地板上還四處散落著陶瓷碎片,那是他昨晚的傑作。自從他開始有了摔東西發脾氣的習慣,我就將屋子裏幾乎所有的廚具都換成了不銹鋼制品,只是這仍然阻止不了他。他總能找到各式各樣的東西摔到地上,通常要把家裏弄得一片狼藉才肯罷休,就好像他十分享受破壞的快/感。
對此我習以為常,取了掃帚過來做清掃。
等打理好了一切,我才重回書房,強行拽了他的被子叫醒他:“秦森,該起來了。”
他死死揪住被子的另一角,蜷緊的身體動了動,掙紮著張開了眼。
“魏琳……”他好像感到渾身不適,嗓音沙啞地出了聲,一只手已經松開被角,摸向了自己的脖子,“嘶……我是不是落枕了?”
“所以我告訴過你要睡在床上。”我彎下腰扶他起來,打算替他捏一會兒肩膀。
“我只是需要一個枕頭。”他盤起腿,手還扶著自己的脖子,擰緊了眉頭,情緒變得有些暴躁,“你得給我買個枕頭,我說過很多次了。”
這是他發作前的征兆,我能預感如果我忤逆他,會造成什麽可怕的後果。
“好吧。”所以我答應,“雖然我已經給你買過很多個枕頭了。你不能每次都把枕頭剪得稀爛。”事實正如我所說,在這之前我已經給他買過很多只枕頭,盡管它們都會在他發脾氣時成為他手下的犧牲品。更可悲的是,他從來不記得這些事。他總是不記得自己是怎樣發作的,而一旦我在事後提起,他就會怒不可遏,極力否認並且聲稱那些都是我捏造的事實。
就比如現在。
“不要撒謊。”他口吻生硬地說道,“你根本沒有給我買過枕頭。”
我聳聳肩,沈默地替他按摩肩膀和脖子,沒有為自己辯解。 畢竟我還不想一大早就惹他發火。
可他也並沒有繼續心安理得地接受我的服務,而是推開我的手,丟開被子,兀自爬起身走向書房裏向著落地窗的那張沙發,而後脫力似的坐下來,再次將腿盤起,整個人都陷進了沙發裏。他撈來沙發上散亂地堆放著的書,翻到他上次看到的那一頁,開始新的一天。
這棟別墅是他腦子清醒時自己設計的,書房所在的位置具備所有的優勢,落地窗和窗戶相對而開,因此只要天晴,這裏不論上午還是下午都能擁有充足的陽光。他在書房裏置備了兩張沙發,分別朝著落地窗和窗戶,擺放的位置也經過了精確的計算。他告訴我,只有這樣他才能最大程度地利用陽光。
多數時候,他會把一整天的時間都花在這裏:窩在沙發上曬著太陽看書,或者滾到地板上睡覺。有一段時間他曾經非常怕光,瘋狂拆掉了其他房間裏所有的窗簾用來遮擋灑進書房的陽光,然後在烏漆抹黑的房間裏又吼又叫,堅稱有人要殺害他,還砸掉臺燈、掀翻書架以發洩心中的怒火,仿佛他就是一個幽居在黑暗中的吸血鬼,一丁點的陽光都能讓他化成灰燼。那時他已經完全忘了,這麽設計書房的人就是他自己。
好在他現在重拾了對陽光的喜愛,否則我真不知道該拿他怎麽辦。
我打來兩盆水,為他刷牙洗臉。他狀況不好的時候,從來不會自己洗漱、穿衣還有進食,而一年之中往往有三百天的時間是由我來替他做這些。
要給他刷牙總是十分困難。我可以幫他把牙齒刷幹凈,但不能幫他漱口。水到他嘴裏以後,通常很難再被吐出來。今天也像往常一樣,他將水含在口裏,眼睛還盯著手中的書,根本沒有要漱口的準備。
“吐出來吧,”我不得不提醒他,“漱幹凈然後再吐出來。難道你還想把牙膏水吞下去嗎?”
他鼓動腮幫子漱了口,極不情願地用力把水吐在了我端到他面前的盆子裏。好歹是吐出來了,我覺得很欣慰。接下來我用刮胡刀幫他把胡渣刮幹凈,再從另一個盆子裏撈出毛巾擰幹,替他擦了臉。他皺緊了眉頭像是非常不滿,但也不像平時那樣掙紮得厲害,老想著躲開毛巾。這似乎是個好的開始,讓我的心情很是愉快。
從衛生間出來之後,我如常把衣架推到書房,征求他的穿衣意見:“你今天想穿哪件衣服?”
秦森沒有如從前一樣不耐煩地隨便指出一件,而是擡起頭丟回一個問題給我:“今天幾號了?”
“十五號。”
“我記得今天有人要來拜訪。”他合上手裏的書,分明是在看我,卻好像陷入了沈思。長期睡眠不足讓他的黑眼圈很深,也使他原本就深陷顴骨上方的眼窩看上去更加深邃。
我回頭挑選衣服,“對,約好了在上午九點。”
“也就是兩個小時以後。”他咕噥了一句,接著忽然放下腿站了起來,像根筆直的旗桿立到我面前,臉上神情異常平靜,“我會自己穿衣服,你出去。”
他好像還不明白他今天的狀態並不算好。我回頭看他:“你確定嗎?”
這句話再次將他惹惱,他頓時間眉梢高挑,目光如炬,嗓音也提高了一個八度:“我確定!”
別無他選,我只能離開了書房。他把房門重重地關上,以此表達對我剛才那種懷疑態度的不滿。
其實我不是不能理解他——今天對他來說是個重要的日子。將要來拜訪他的是市公安局刑偵大隊長曾啟瑞,據說這是因為他有意願要聘用秦森:名義上作為協警,實際則是替刑偵大隊解決一些疑難案件。秦森被確診為精神分裂癥以前的副業正是如此。
只不過這些年,精神分裂基本已經摧垮了他。它不只讓他丟了在大學授課的主業,還同時失去了偵辦重案的副業。相信不管換做誰都很難想象一個生活不能自理的男人還能辦案,即使秦森是個真正意義上的天才。也正因為這樣,這一次的機會才顯得更加難能可貴。
所以秦森想讓自己變得可靠一些……至少是看上去更為可靠,好抓住機會重操舊業。
當然了,如果他沒有我也做得到穿好衣服,那我就沒有理由在他身邊待到今天。
我坐到客廳的沙發上邊看新聞邊等待。大約十分鐘之後,書房裏傳來他的叫喚聲。
“魏琳——”他簡直是吼著叫出了我的名字,語氣裏滿是懊惱,“魏琳——魏琳!”
用遙控器關掉了電視,我起身到書房找他。
推開門後我不出意料地看到屋子裏遍地狼藉,他把衣架上所有的衣服都扒下來,亂七八糟扔了一地。就連專門用來裝內褲和襪子的小抽屜也被翻了個底朝天。而他本人則站在書房的正中央,身上胡亂套著一件灰色條紋襯衫和黑色西裝褲,衣領倒翻在頸窩中,紐扣錯系,領帶幾乎被打成了死結,褲子的文明扣和拉鏈都沒有系上,褲腳處邊緣還被夾在了襪子裏。再往下看,他兩只襪子都是不同的顏色,其中一只甚至穿反,內側的線頭都冒了出來。
他微微仰著下巴看著我,面上神情鎮定,胸脯卻還因為適才的情緒激動而稍稍起伏,兩條胳膊僵硬地垂在身側,一動不動像是在等待我主動走過去。
配合地走向他的時候,我在努力思考他究竟是病了以後才變成這個樣子,還是從一開始就如此別扭。在我的印象裏,他確實是個極度自負的人,並且有著自負的資本。任何時候他都不喜歡求助於別人,要是非得這麽做,他也不會開口,只會姿態孤傲地站在那裏,等著別人主動伸出援手。他的脾氣向來很怪,雖然遠沒有他生病以後這麽怪。
我替他整理了著裝,然後在滿地衣物中找到一雙成對的襪子給他換上,這才讓他臉上緊繃的肌肉放松下來。他踢開腳邊的衣服,重新回到了沙發上。
等收拾好了衣物,我又把衣架推出了書房。
早上七點半是秦森的進餐時間,我將早餐和舒必利片擱在托盤裏,端進書房送到他面前:“瘦肉粥,荷包蛋,烤腸,肉片,黑椒炒香菇。”
“不吃。”他手肘撐在膝蓋上,一手支著腦袋垂眼看書,頭也不擡地給了我這麽兩個字。
“你昨天說了想吃這些的。”我在他身邊坐下,拿起勺子舀出一勺粥吹涼。
“我沒有說過。”他否認,將腿上的書往後翻了一頁。
我把勺子送到他嘴邊。他側過腦袋躲開,像是打定了主意不碰這份早餐。我只好勸他,“別躲了,不然弄臟了衣服又得重新穿。多少吃點吧,待會兒我還要出去買菜,給客人做午飯。”
考慮了一會兒,他才扭過頭來洩憤似的搶過我手裏的盤子,拿起餐叉使勁叉住食物往嘴裏塞。
最後他吃掉了一個雞蛋,一根烤腸和兩片香菇。不算很多,但鑒於更糟糕的情況都出現過,我對此並不是很頭疼。
我迅速出門買了菜,回到家以後又從櫥櫃裏找出上好的茶葉,做好一切待客的準備。
刑偵大隊長比較守時,九點正的時候準時按響了我們的門鈴。我擦著手從廚房走出來,秦森也難得走出了房間。他衣衫整齊,腰桿筆直,頭發也進行了梳理,頗有幾分從前的風姿。有那麽一瞬間,我甚至懷疑他已經恢覆了最好的狀態。
直到我看到他的腳。
“別忘了穿鞋。”我提醒他,而後轉身穿過客廳去給客人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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